“十二五”如何应对气候变化?
时间: 2010-11-09
“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对我们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期应知就围绕着气候变化为读者做相关解读。
1 为什么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战略选择。在加快推进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如果不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大幅度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强度,经济发展难以持续,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会落空。这就要求我们要抓住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契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提高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目前,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低碳技术已成为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新领域。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纷纷出台政策,投入巨额资金,加大对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技术的支持力度,努力抢占未来经济科技竞争制高点。发达国家还借保护气候之名,提出对国际贸易产品征收碳关税,企图设置新的贸易壁垒。这些趋势对未来我国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我们要趋利避害,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之路。这不仅可以避免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对碳排放的“锁定效应”,而且可以通过大力开发低碳技术,加快对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经济发展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双赢。
2 我国的原则立场是什么?
在多年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国内实践中,我国形成了以下基本原则立场: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发达国家要对其历史累计排放和当前高人均排放承担首要责任,率先大幅度减排,同时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我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应当承担与发展中国家地位相适应的责任,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
坚持经济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政策相协调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政策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结合,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增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能力。
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 减缓和适应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气候变化已经和将要带来的影响,必须采取适应性措施,减轻其造成的损失;通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的速度和强度。减缓和适应两者相辅相成。
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并举 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关键技术作为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体系。制定和完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加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政策和制度设计,健全体制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和全民参与并行 发挥政府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要增强公众的全球环境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引导和鼓励企业、公众积极主动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3 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一是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
二是大力节约能源,降低碳排放强度 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和对企业的激励与约束。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大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
三是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非化石能源比重 大力发展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发展,努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
四是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固碳能力 加强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管理,大力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碳汇。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
五是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 在农、林、水、气等重点领域和海岸带等脆弱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立应急机制,提高综合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
六是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开发,增强技术支撑能力 加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相关学科建设和基础科学研究,开展全球环境监测、气候变化评估、未来全球气候变化趋势预测研究等,建立完善的陆地和海洋温室气体观测监测系统。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研究提出我国低碳技术发展路线图,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
七是完善经济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完善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鼓励、规范和引导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继续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八是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广泛开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各种国际规则的制定,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机制。全面有效参与各种多边、双边气候变化合作,利用国际资金和技术,增强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方针,通过“南南合作”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和其他易受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行动的支持。(中国环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