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以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为主线,以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为目标,推动碳足迹国际互认合作,加快形成有益经验和制度成果,为推动粤港澳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提供支撑,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组建机制
由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牵头,联合广东、香港、澳门三地碳足迹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共同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联盟。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推动碳足迹标准的湾区共建和互认。推动粤港澳三地共建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碳足迹核算和标识互通互认。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研究制定湾区碳足迹相关领域互认规则,从管理机制、核算规则标准、背景数据库、应用场景等方面逐步实现互信共享,为国家建立统一制度贡献湾区经验。
(二)发布更新规则标准采信清单。定期收集整理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结合标准应用情况和行业发展需求,发布和滚动更新大湾区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采信建议清单,为企业和认证机构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可操作性强、具备国际规则互认基础的技术和标准。
(三)开展碳足迹能力建设。依托专家委员会资源,面向重点行业定期开展碳足迹管理与政策培训,解读要点要求,完善市场服务体系。组织碳足迹核算专业培训,提升人员专业水平。开展标杆企业评选宣传,借助媒体推广实践,强化品牌示范效应。推动专家成员围绕标准、数据库、区域协同及国际互认等议题研究,提供前瞻性政策建议,支撑湾区碳足迹工作。
(四)建立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探索建立大湾区碳足迹数据库,丰富碳足迹基础数据来源,鼓励大湾区三地企业自愿开展产品碳足迹数据共享。提供数据查询与共享服务。
(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产品碳足迹相关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高产品碳足迹的管理水平,激发企业深入节能减碳、通过产品绿色品质来提高市场竞争力。跟踪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并研究对广东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及时为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发出预警和对策建议。
(六)发挥政府与企业、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集成、通报与联络协调工作,促进政策有效传达与企业诉求及时反馈,支持形成协同高效的碳足迹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