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在广东省发改委和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与具体指导下、在各发起人单位及各会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筹备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广东省民政厅已于9月6日批准召开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经筹备组多方协商,拟于9月22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届会员大会。现就会议有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会员大会需要讨论通过《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章程(草案)》、会费标准、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并选举第一届理事会。为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现将《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章程(草案)》、会费标准(草案)、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及拟任理事单位名单发给各会员单位征求意见。请于9月16日(本周五)前把有关意见反馈给筹备组;如未能按时反馈,将视同没有修改意见。
二、请各会员单位确定参加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第一届会员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的代表名单。由于场地有限,每单位最多只能派出2位代表参会,但只有1位代表具有投票权。请填写参会代表回执于9月16日(本周五)前反馈给筹备组。
三、未提交入会申请书原件的会员单位,请在参加会员大会时提交给筹备组。
四、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第一届会员大会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新能源大楼9楼会议大厅。
附件:
1. 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章程(草案)及起草说明
2.会费标准(草案)
3.第一届理事会产生办法
4.第一届理事会拟任理事单位名单
5.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第一届会员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参会回执表
6.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第一届会员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议程(以当天议程为准)
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筹备组
广州能源研究所(代章)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联系人:胡洁瑜:电话:13631463245 020-87032157
Email:hjieyu@sina.cn
胡国龙:电话:13826056896 020-87026202
传真:020-3728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