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低碳资讯低碳动态
低碳动态

节能服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具备哪些条件
时间: 2013-11-06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

    5、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

    6、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News 低碳资讯
低碳动态
政策法规
低碳简报

快速链接

会员注册

账号信息 *为必须项)
用户账号*
会员登录名由6~20哥英文字母或数字组成(不支持中文)。
邮 箱*
请输入正确的真实邮箱(当忘记密码可以用注册邮箱找回密码)
登录密码*
密码有6-20个英文字母(不区分大小写)或数字组成,建议采用易记、难猜的英文数字组成。
确认密码*
请再输入一遍您上面输入的密码。
验证码* 点击切换验证码
输入验证码

用户服务协议

会员登录

用户账号*
请输入正确的账号
登录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