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印发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 2025-09-19
9月5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印发《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30年,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完成50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建成具有广东特色的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重点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持续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有力支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方案主要任务涵盖了建立健全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丰富和拓展产品碳足迹推广应用场景、探索推动产品碳足迹跨境互信以及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四个层面。
方案明确,围绕电池、光伏、海上风电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产品,支持一批重点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深化完善广东碳标签机制和管理体系,规范广东碳标签申请、发放、报告和核查等相关程序。开展锂电池和电子电器(空调)等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按照国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目录,探索推动目录内广东特色产品的碳足迹标识认证。
方案指出,推动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等平台相关数据相互校验、互为补充。聚焦钢铁等受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影响显著的重点行业,研究推动碳足迹体系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有机衔接。鼓励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建立产业链上下游碳成本传导机制,协助出口企业获得本地碳成本抵扣,降低企业应对碳壁垒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