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研发可申请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时间: 2012-10-22
日前,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利好消息频频传来。财政部15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将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中央财政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就在3天之后,财政部迅速又公布了申报创新工程项目的条件要求,这标志着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研发的资金奖励,正驶上快车道。
奖励将“集中投入、重点突破”
据易碳家了解到,10月15日,财政部、工信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三部门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化进程。新设的财政奖励资金将坚持“集中投入、重点突破”的原则,支持对象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和动力电池项目两大类。
同时,三部委还规定了奖励资金的拨付时限,其中:实施方案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完成实施方案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对进度较慢的项目,将视情况缓拨或停拨奖励资金;对未达到预计目标的项目,将相应扣减奖励资金。
车企投入信心得到显著提振
“政策为车企研发新能源车提供了资金支持,这有利于企业加快新能源车型的技术攻关。”东风日产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新能源车研发的鼓励、扶持态度,有助于提振车企信心,加大对新能源车的投入力度。
针对获得国家资金扶持的可能性,他表示,东风日产已具备自主研发电动车的技术实力,目前主要致力于启辰电动车商业化验证和量产准备。明年,启辰电动车将在大连、广州等十几个新能源车试点城市开展大规模示范运营。在2015年之前,启辰电动车将实现量产。
■相关政策
奖金申报资质对车企研发能力设坎
就在政策公布的3天之后,财政部于18日公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车企申报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条件。
通知指出,申报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整车企业要拥有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企业须通过ISO9001和ISO/TS 16949质量体系认证,各企业需有较强的研发、制造、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能力。
此外,对于车企以及配套企业共同申报的项目,通知指出,由整车企业牵头,联合电池、电机等零部件企业及有关研发单位共同申报,电池、电机零部件配套企业分别不超过2家,鼓励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