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时间: 2016-03-01
生态文明,低碳发展。
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推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以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共生、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低碳发展,是一种以低耗能、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发展低碳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十二五”时期,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已发生深刻变化。从国际看,气候变化、资源环境等全球性问题日益突出,推动低碳发展成为许多国家转变发展方式、争夺发展空间、争取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从国内看,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广东是全国经济大省、人口大省,资源环境压力较大,已经进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广东省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通过低碳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生态发展补偿的体制机制,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201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包括广东省在内的五省八市被列为全国低碳试点省市。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是国家赋予广东的重大使命,也是广东在“十二五”新形势下探索创新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着力点。
广东省委、省政府对国家低碳试点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突出重点。 2010年11月,省政府召开了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启动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出席会议并亲自宣布试点工作启动,省政府主要领导做了动员讲话和工作部署。2012年9月,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启动两年,广东各级政府、各部门扎实推动低碳发展,凝聚合力,营造氛围,低碳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实践证明,通过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新动力,成为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主题主线”的新举措,成为建设生态文明、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